中国就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标签公开征求意见

婴儿配方奶粉

2021 年 7 月 28 日, 中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标签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该法规主要关注点如下:

  • 适用于0—6个月龄婴儿的乳粉,不得使用含量或功能声称。
  • 适用于6个月以上婴儿的奶粉,也不允许标明主要成分的含量和功能。
  • 如果产品名称中有特定的动物来源,例如:生乳、奶粉、乳清粉和其他乳蛋白质材料,那么它们都应该来自该物种。
  • 但如果所用的乳蛋白原料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动物来源,则必须在产品的配料表中标明各种动物来源原料的比例。

公众对咨询和法规草案的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 2021 年 8 月 28 日。 与 RegASK 的专家取得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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