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31日, 台湾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提出了保健食品标签修正案草案。修正案摘要如下:
- 第一条:增加本规定的法律依据。
- 第二条增加“保健食品应当在容器或者外包装上标示保健功效成分及其含量;未经验证的保健功效成分的,应当标示其质量控制指标成分及其含量”。
- 第三条 增加2项
- 第1项规定产品应符合《保健食品管理法》第3条第1项的规定
- 第 2 项指出,所披露的健康影响应该经过学术研究,而不是通过实验来证实。
- 第四条:对第1、2项进行调整修改。
- 第五条:增加标签上标明每日建议摄入量的要求
- 第六条:因含有鱼油原料的食品对特定对象和服用特定药物的特定患者存在相互作用风险而增加警示标签
- 第七条:因含红曲米食品对特定人群及服用特定药物的特定患者存在相互作用风险,增加警示标签
- 第八条:审查了条款的措辞和表述。
- 第九条:增加国产产品和进口产品的缓冲要求
公众意见开放至 2022 年 7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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