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委员会向世贸组织通报有关使用某些具有潜在内分泌干扰特性的物质的法规草案

禁止使用化妆品化学物质
2023 年 6 月 8 日, 欧盟委员会 向世贸组织通报了对化妆品法规 (CPR) 的新修订。该出版物修订了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法规 (EC) No 1223/2009,该法规涉及维生素 A 化合物、熊果苷、α-熊果苷、三氯生、三氯卡班、曲酸、大豆黄酮、染料木黄酮和 4-甲基苄亚甲基樟脑的使用。
具体而言,欧盟委员会根据消费者安全科学委员会(SCCS)的最新科学意见,制定了对第1223/2009号法规(EC)附件II、III、V和VI进行修订的法规草案。
  • 在附件 II 化妆品禁用物质清单中,添加了 4-甲基苄亚甲基樟脑 (CAS 36861-47-9/38102-62-4)。此紫外线过滤剂已从附件 VI 中删除,并被纳入 CPR 附件 II。
  • 附件三中列出了化妆品中不得含有的物质,但以下情况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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