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发布《2021年食物内有害物质规例》

塑料食品容器内的三明治

2021年9月, 香港食物安全中心 公布于2021年6月11日刊登宪报的《2021年食物内有害物质(修订)规例》指引,该指引将于2023年6月1日或2023年12月1日生效,视乎规例的具体章节而定。

概括而言,《修订规例》旨在更新和加强对食物中三种霉菌毒素,即黄曲霉毒素、呕吐毒素和展青霉素的规管;以及订立或更新食用油脂、调味品或供婴儿食用的配方产品中另外五种有害物质(即苯并[a]芘、脂肪酸缩水甘油酯、三聚氰胺、3-氯丙烷-1,2-二醇和芥酸)的最高含量。

《修订规例》亦参考世界卫生组织(世卫)的建议,将部分氢化油,即工业生产的反式脂肪酸(IP-TFA)的主要来源,列为食物中的禁止物质,以期达致世卫于2023年前从全球食物供应中消除IP-TFA的目标。为与现行国际标准及惯例接轨,政府亦于2021年6月11日在宪报刊登《2021年食物及药物(成分组合及标籤)(修订)规例》,订明任何含有氢化油(例如全氢化油)的预先包装食物,须在配料表中予以相应标示。

本套指南提供了以下详细信息:

– 修订规例附表1食物中有害物质最高浓度的诠释

– 《修订规例》及《2021年食物及药物(成分组合及标签)(修订)规例》禁止进口任何含有部分氢化油(PHO)的食用油或脂肪及禁止售卖任何含有PHO的食物的解释

– 常见问题解答

本指引应与《修订规例》及《2021年食物及药物(成分组合及标签)(修订)规例》一并阅读,仅供一般参考。中心亦计划于2021年10月8日举行的技术会议上向业界介绍这套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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