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健食品原料核酸检测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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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新要求列出了核酸作为保健食品和补品原料使用时的要求。

公告规定,申报含有核酸的保健食品,需提供配方及配方依据、具体原料名称、来源、所用核酸的含量以及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核酸原料纯度检测报告等申报资料。

需要注意的是,此次申报的核酸类保健食品范围暂时仅限于增强免疫力功能,且不允许申报以单一DNA或RNA为原料的保健食品,产品配方中需添加公告中提到的相应配合剂。

目前协调物质暂限于普通食品、营养素、药食同源物品,并要求提供科学文献,核酸每日推荐摄入量为0.6-1.2g。

公告还对开展评价试验时设立高、中、低剂量组的要求进行了规定。

核酸可以作为有效成分标注在食品和保健品上,但所有产品不得以“核酸”命名。

此类食品或保健品的声明还应让消费者意识到“痛风”患者不适合食用此类食品或保健品。此类声明必须在产品标签和说明书上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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