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重申强制执行东盟一项法规

纳米材料化妆品瓶霜法规
菲律宾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提供有关东盟化妆品指令上市前和上市后监管流程的信息,例如化妆品通知和化妆品信息文件(PIF)等。
PIF 是包含化妆品技术和安全信息的文件。CF 编号 2018-001 指定了必须作为 PIF 一部分的文件清单,如下所示:
  • 第一部分:行政文件和产品摘要
  • 第二部分:原材料质量数据
  • 第三部分:成品质量数据
  • 第四部分:安全性和有效性数据

此外,FDA重申了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MAH)的以下职责:

  1. 已向 FDA 通报化妆品的 MAH 或“负责将产品投放市场的公司”应保存并维护更新的 PIF
  2. 向 FDA 申报的每一项化妆品关税均应有相应的 PIF
  3. MAH应遵循CF No.2018-001规定的PIF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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